河北工业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90名工作人员公告
一、选聘单位基本情况
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,一所坐落于天津市隶属于河北省的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,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、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,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“国家一流大学建设”一层次高校,2017年9月入选国家“世界一流学科”建设高校。2022年再次入选新一轮“世界一流学科”建设高校。
二、选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测评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三、选聘条件、岗位、人数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4.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学位、专业和技能条件;
四、选聘范围
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,从事前瞻性、创新性研究,具有较强学术潜力或管理能力的博士学历学位优秀毕业生。
五、选聘程序
(一)发布信息
在河北人社网(https://rst.hebei.gov.cn/)、河北工业大学网站(https://www.hebut.edu.cn/)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;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、招聘会,现场发布或者线上宣传选聘信息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通过电子邮箱方式((点击查看))接收报名,请【点击下方“立即投递/投递简历”,即刻进行职位报名】,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、
(三)测评考核
由各学院组成评委会,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,对其学习工作经历、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、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面试评委小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形成考核意见。
(四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如考生在妊娠期,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。
(五)聘用
拟聘人选确定后,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,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,拟聘人员名册,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,
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处理。
政策咨询电话:022-60436692(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)
监督举报电话:022-60438192(河北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)
监督举报电话:0311-66908225(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
六、其他事项
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马老师公老师
联系电话:022-60436692
河北工业大学
2026年5月26日
来源链接:https://rst.hebei.gov.cn/pageWarp?isId=1779955602286cc5&id=1
日期:2026/6/1 9:13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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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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